浙江宁波一位小伙杨某因托人从国外低价代购奢侈品箱包转手在宁波高价卖出,被法院认定偷税35万元,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5万元。
据了解,杨某常年雇人在国外代购一线大牌的新款,“买手们”通过随身携带的方式,选择无申报通道将货物走私入境,或者以邮寄的方式,从境外寄至杨某处。
今年2月,杨某被宁波市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违犯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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