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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教师收入超网红 这是不道德?
2016-03-31 15:42:51 出处: 经济学家告诉你编辑:随心 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一)

近日,一条有关“在线辅导”老师收入的消息说:“一小时收入18000多元,在线辅导教师收入超过网红。”对此,南京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则表示虽然“线上辅导”是新生事物没被列入其中,但应该属于“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一类,所以是被禁止的。

去年“‘南方周末民生23度’的文章《疯狂的补习班》,对榆树市的‘补课’现象进行了报道,并对当地学生家长和监管部门进行了采访,文章写到:“为了取得更好的打击效果,当地教育局准备联合公安、工商等多部门治理社会上违规办班的现象。”榆林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则表示,“到时想把这股风气完全打掉。”

在线教师收入超网红 这是不道德?

有评论认为“这就是所谓‘教育产业化’给中国教育带来的恶果”,或者“对于如此疯狂的补习班现象,必须标本兼治。既要以强大的执法手段严厉打击,又要深化教育改革,扩充教育资源,满足社会需求,以断其根。”更多的则是“呼吁有关部门,不要只是看一看,一定要管一管,并且要严管。”

无疑,这些声音是有代表性的,也是有“群众基础”的。

为民生问题鼓与呼,赢得掌声易,正确分析难。因为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都容易受到价值判断和道德批判的左右,容易用“应该如何”的回答来代替“为什么”的追问。当错把道德指控代替了逻辑分析,错将道德之刀架在了问题本身之上,更深层次的原因就很容易被这些“噪音”所湮没。

对于这些错误,我们要不断追问,也许方能看清问题的实质。

(二)

禁令禁不住需求,因为需求客观存在。不可否认,有的人天生才俊是不需要、也不愿意上补习班的。但同样需要承认的是,有的人资质稍逊是需要补课、需要补习班的。榆林的补习班,面对有关部门的查处,学生很生气,“你们为什么不让我学习?”家长们也质问:“为什么我们补不了?”

正因为需求本身的存在,补习班才能够完全的生存下去。如果需求本身不存在,也就不会有今天看上去是一个问题的问题。

为何需求客观存在,却无法正大光明的满足市场需求呢?原因在于政府有禁令,政策不允许。那么为何屡禁不止之后,政府的禁令长期以来却不曾改变,以适应形势发展呢?原因在于对义务教育的“义务”二字的误解和误读。

在线教师收入超网红 这是不道德?

当把“义务”二字认为就是不收钱或少收钱,让学生免费来接受教育的时候,“赚钱”这件事就变得有点不好意思了,还赚那么多,太不体面了。“义务教育”四个字越是深入人心,教育部门就越觉得光荣的人民教师应该“为人师表”甘做燃烧自己的那根蜡烛,而不是通过市场发现和挖掘自身更多的价值,服务更多的学生,创造更多的财富。

一句话,您都“义务”了,赚钱多羞羞啊,唉吆喂。

实际上这一开始就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在这个道德制高点上,出台的政策就被认为是合理的,违反或反对这些政策则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认为这是个别老师把课外的教书育人也当作了敛财的权力,而这个权力是不正当的和不道德的。

醒醒吧,那个道德的制高点才是错的,以此为基础束缚食用人间烟火的老师们,这才是不正当的和不道德的。

这些不允许教师办补习班、不允许在线上从事有偿辅导的禁令和政策,也许是合法的,但却一定不合理。出发点看似是为了学生,实际结果却是不得人心,原因就在于此。

在义务教育的光环之下,造成了两个结果:其一,难以吸引高水平的教育人才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队伍,不过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其二,教师收入被管制,无法得到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收入。

经济学上对管制造成的收入损失称之为“租值消散”,从教师的租值角度来看,所谓消散,就是没有人能够得到这部分价值和收入,造成浪费。但是人们会努力减小“租值消散”,会想方设法通过其他手段来赚回本应属于他的收入。但是,因为管制和禁令的存在,公众对义务教育“义务”二字的普遍认同,这种实际上满足了消费者(在这里是家长和学生)需求,减少“租值消散”的行为,却被认为是不道德和不合法的。

在线教师收入超网红 这是不道德?

带来的结果,一是降低了法律法规的尊严,二是增加了执法成本,三则是破坏了原本正常的师道关系。经济规律告诉我们,法律法规并不影响市场需求本身的客观存在,只是原本合乎常理的需求和供给关系,在不合理的政策法规面前,被迫以违法和看似不道德的面貌出现。

最终的结果是,教师虽然有可能获得一定的高收入,但降低了对自己的职业认可和尊严;执法者不得不维护现行法律法规的秩序,又却不断地在破坏市场自身的秩序;学生和家长,原本可以也愿意花钱买服务,现在却无法正常行使这个权利;而公众要么认为师道不存、道德滑坡、世风日下,要么则认为政府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要求进一步严格法规、严格执法。

总之,没有任何一方是赢家。

(三)

两个反例。学前阶段的幼儿园,以及幼儿园之前的早教班,都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范围。但早教班和优秀的私立幼儿园的收费一点也不便宜,但只要双方自愿,家长和幼儿园、早教班的老师之间是非常融洽的市场合作关系,因为合作一定是双赢的。大学阶段,各种培训机构,英语、法律、计算机等等林林总总,满足各种不同的需求群体,价格不菲的亦不在少数,学生和培训机构也是双赢的。

早教班、幼儿园、培训机构,都是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家长或学生来购买教育服务。从教育服务本身来讲,本质上与小学、初中阶段的教育服务有何不同吗?答案是没有。但是付款方式不同了,早教班、幼儿园、培训机构是家长或学生“直接支付”;而所谓义务教育阶段,则是通过税收和财政,进行了“转移支付”,最终花钱的还是学生家长们。

直接支付,不满意就不买;转移支付,却是不得不买。直接支付,有矛盾的时候可以最简单的选择“用脚投票”加以解决;而间接支付,有矛盾的时候则无法简单“用脚投票”,矛盾则会用不同的方式出现,解决矛盾的方式也就更加复杂,成本也就相应增加,进而造成更多的资源浪费,结果还怨声四起。

在线教师收入超网红 这是不道德?

当义务教育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义务”二字普遍被理解为免费时,当教师的劳动也被视为“义务”时,教师的收入被迫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任何欲将其能力变现的行为,都被视为不正确和不道德的。而同样的教育服务,在学前和大学及以后的阶段提供,却不存在这样的道德问题,这就是义务教育的谬误。

加上媒体有意无意的推波助澜,宣扬欧美国家的免费教育,使义务教育的谬误更加深入人心,大众预设了国家法律法规天然的正义性和正确性,恨不得把高中也纳入“免费的义务教育”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就认为是教育产业化的问题,执法还不够严厉,监管还不够到位,教师道德滑坡,而完全没有意识到法律法规本身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科学的分析,只回答“为什么”,而不回答“应该怎样”。以上是从经济学角度的分析,从个人角度看,问题解决之道,逻辑上简单,破除教育的行政垄断,给消费者以“用脚投票”的权力,从“间接支付”改为“直接支付”,从小学到大学不要什么“义务教育”,要广而告之,免费的才是最贵的,问题根源恰恰就出在“义务”二字之上。只有这样,作为教育购买的家长才有更大的选择权,作为提供服务的教育工作者,也才有更大的动力提供更好的教育,收入提高也是正常、正当和正义的。

“经是好经,就是怕被和尚念歪了。”错!轻易就被念歪的经,也许根本就不是什么真经!

教育问题,不是产业化的问题,而恰恰是产业化不彻底的问题。

道德,只会因为市场而提高,并不会因为市场而滑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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