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与乔丹商标纷争案尘埃落定:未损害肖像权
2019-10-17 15:24:56 出处:快科技 作者: 振亭编辑:振亭 评论(0) 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10月17日消息,据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公司商标争议案,判决其商标并未损害乔丹肖像权。

最高法认为商标没有体现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不构成损害肖像权。

资料显示,乔丹与乔丹体育双方大了8年官司。2012年乔丹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姓名权。

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二审判决书对于乔丹与中国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乔丹要求撤销乔丹体育的争议商标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乔丹体育对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乔丹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撤销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法院同时认定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损害乔丹姓名权。

资料显示,乔丹体育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乔丹品牌运动鞋、运动服装及运动配饰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已成为中国运动服饰行业的领先品牌。

乔丹体育与乔丹商标纷争案尘埃落定:未损害肖像权

乔丹体育与乔丹商标纷争案尘埃落定:未损害肖像权

- THE END -

转载请注明出处:快科技

#商标#乔丹#运动鞋

责任编辑:振亭

文章价值打分
当前文章打分 0分,共有 0人打分
文章观点支持

+0
+0

  • 最热文章

  • 关注我们

快科技关注 快科技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 看 最新手机、电脑、汽车、智能硬件信息
  • 微博

    微博:快科技官方

    快科技(原驱动之家)官方微博
  •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快科技

    带来硬件软件、手机数码最快资讯!
  • 抖音

    抖音:快科技mydrivers

    科技快讯、手机开箱、产品体验、应用推荐...